被执行人: 陈立清
性别: 男
年龄: 36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430322197711256050
执行案号: (2013)穗天法执字第2275号
立案时间: 2013-03-05
执行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1)穗天法民一初字第3125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未按照判决确定的内容,支付赔偿金53687.03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