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估 、鉴 定 类 | |||||
序号 | 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标的 | 委托机构(1为中签机构,2及以下依次为备选机构) | |
1 | (2024)粤0106立23172号 | 王鸿帅 | 王润莹 | 对天河区南一路88号103房天花板的漏水原因进行鉴定。 |
1、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2、广东建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广东中星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2 | (2024)粤0106民初20013号 | 罗达 | 刘帅 | 对原告提交的借条原件的形成时间及落款字迹“罗达”是否为被告罗达本人书写。 |
1、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2、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3、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4、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5、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6、广东开元文书司法鉴定所 |
3 | (2024)粤0106民初34370号 | 谢美蓉 | 广州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对原告提交的证据7《授权委托书》尾部“委托人”处的“谢美蓉”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1、广东开元文书司法鉴定所 2、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3、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
4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30020号 | 廖兰香 | 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曹东裕 | 对廖兰香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进行鉴定。 |
1、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2、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4、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5、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5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40192号 | 张东桂 | 梁达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支公司、广州潮鑫汽车供应链有限公司 | 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1、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3、广东广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6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31534号 | 吴妹满 | 赵磊 | 对申请人吴妹满的伤残情况、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子女抚养期、父亲过世期、精神损失费、交通费、复查期、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
1、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2、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3、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4、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5、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7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22519号 | 宋双 | 星辰、吴天仪、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对申请人宋双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
1、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3、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 4、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5、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8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26053号 | 张莎 | 广州美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对下列事项进行鉴定:(1)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若有过错则该诊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诊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过错程度(4)申请人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修复的必要费用。 |
1、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2、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 3、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 4、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5、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
9 | (2024)粤0106执恢998号 | 杨方旭 | 林夏辉 | 评估林夏辉持有的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泰名府的30%股权(除惠州市华民实业有限公司应依法分配所得的4000平方米商铺之外的权益) |
1、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