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估 、鉴 定 类 | |||||
序号 | 案号 | 当事人 | 委托标的 | 委托机构(1为中签机构,2及以下依次为备选机构) | |
1 | (2024)粤0106立23172号 | 王鸿帅 | 王润莹 | 对天河区南一路88号103房天花板的漏水原因进行鉴定。 | |
2 | (2024)粤0106民初20013号 | 罗达 | 刘帅 | 对原告提交的借条原件的形成时间及落款字迹“罗达”是否为被告罗达本人书写。 | |
3 | (2024)粤0106民初34370号 | 谢美蓉 | 广州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对原告提交的证据7《授权委托书》尾部“委托人”处的“谢美蓉”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
4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40192号 | 张东桂 | 梁达胜、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支公司、广州潮鑫汽车供应链有限公司 | 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
5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31534号 | 吴妹满 | 赵磊 | 对申请人吴妹满的伤残情况、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子女抚养期、父亲过世期、精神损失费、交通费、复查期、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 |
6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22519号 | 宋双 | 星辰、吴天仪、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对申请人宋双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 |
7 | (2024)粤0106民诉前调26053号 | 张莎 | 广州美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对下列事项进行鉴定:(1)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若有过错则该诊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诊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过错程度(4)申请人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修复的必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