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案由描述 | 当事人 | 立案标的 | 应收受理费 | 备注 |
(2015)穗天法民一初字第01591号 | 健康权纠纷 | 原告:陈湘华;被告:谢海增 | 150,000.00 | 625.00 | 暂收50元,其余缓缴。 |
(2015)穗天法民一初字第01732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高健康,高金华,高金红,柯长琴;被告:梁跃勇,广州市新东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曾凡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982,252.00 | 13,620.00 | 暂收50元,其余缓交。 |
(2015)穗天法民一初字第01779号 | 生命权纠纷 | 原告:曾伟坤,温伟冰;被告:李洲金,苏良贵 | 1,525,881.00 | 18,530.00 | 暂收50元,其余缓交。 |
(2015)穗天法民一初字第02019号 | 生命权纠纷 | 原告:吴小红,张中吉,李龙英,张泽俊,张欣怡;被告:冯桥衫,杨栿,袁仕伦 | 627,718.78 | 10,080.00 | 暂收50元,其余缓交。 |
(2015)穗天法少民初字第00061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贺鹏宇;被告:吴春玲,张启宏 | 770,931.11 | 11,510.00 | 暂收50元,其余缓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