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院长 甘正培
(2014年7月)
各位代表:
现将天河区人民法院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5714件,同比上升16.7%,审、执结案件11622件,同比上升5.3%,受理案件数量、结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第一。
审判执行工作保持良性运转,案件均衡度达92.5,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1件,两项指标在全市法院名列第一。案件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在全市法院2013年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一,被评为全市基层法院先进单位,法警队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陈宗桢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梁夏生同志荣立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92件,判处罪犯1287人。重点打击盗窃、两抢、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上述案件963件,判处罪犯1196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41件。打击危害民生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存、制假售假等案件15件,审结涉案金额达20亿的江西明骏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欧兴晓等1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探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对6名被申请人决定强制医疗措施,审结全市首宗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案。严格贯彻罪刑相适应和罪刑法定原则,对4件4名被告人宣告免于刑事处罚,依法宣告1名被告人无罪,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4件7人。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稳妥推进“轻刑快审”、短信送达传票等工作方式改革,保障依法高效审理案件。
(二)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521件,解决诉讼标的28.4亿元。妥善化解侵权、家事、劳动等民事纠纷,审结医疗、交通事故案件273件,继承抚养案件51件,劳动争议案件567件。审结媒体关注的《法治周刊》前总编郭国松诉“打假斗士”方舟子名誉侵权案,驳回双方诉讼请求。规范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审结公司诉讼、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等商事案件3450件,妥善处理涉河源数千村民矿山开发权的合作开发协议纠纷,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应对金融纠纷多发趋势,成立金融审判庭专司该类案件审理,审结借贷、保险、信用卡等案件1490件,同比增长34.5 %。适应国家调控政策,整合房产纠纷办案资源,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审结商品房买卖、租赁、居间、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035件,成功调解长兴街建丽花园147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有效化解群体矛盾。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以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为原则,妥善审理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国土房管、工商登记等行政诉讼案件350件。致力化解官民矛盾,经协调和解促成56案原告撤回起诉。审结“农夫山泉”诉市工商部门撤销行政处罚案,依法维持工商部门正确处罚决定。审结首宗工商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案,保护受伤职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规定,支持行政机关合法执法行为,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95件,裁定准予执行410件,准予执行率82.8%。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指导,与交管、房管、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开展讲座、案例点评、研讨会6次,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继续当好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23件,美心食品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广州采乐公司不服工商行政复议决定两案入选“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成功调处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诉太平洋网站著作权纠纷系列案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件”。妥善审理微软、欧特克、奥多比等公司著作权侵权系列案,获得国际商业软件联盟(BSA)高度赞誉。妥善处理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首宗诉前禁令申请,依法快速作出行为保全裁定,防止侵权损害扩大。作为试点法院探索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问题,通过案前引导举证、适用举证妨碍原则、优化评估方式等措施,确定合理赔偿数额,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依法开展少年审判工作。审结少年民事案件62件,刑事案件52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寓教于审”。针对我区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较多的特点,探索创造监管条件、亲情条件、社会条件和后续保障条件,对外地籍未成年人实施平等保护。着重加强涉未成年人抚养权、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缓减司法诉讼对未成年人生活和心理的负面影响。延伸少年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到广东省环保学校、柯木塱小学等进行校园普法宣传活动4次。
(六)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增强财产查控人力投入,执结各类案件3644件,执行到位金额6962.6万元。春节前后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五类重点案件强力集中执行,执结案件339件,执行到位金额2104万元,其中执行法官大年初四机场布控追讨欠薪一案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首案,《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强力开展两次大规模执行行动,圆满执结“白水塘”执行系列案,推进解决该小区困扰群众十余年的物业非法占用问题。完善执行协作机制,与白云国际机场签订《关于查控被执行人的备忘录》,规范机场布控程序。强化反规避执行措施,加大惩戒力度,采取搜查6次、发出“限高令”214份,成功机场拦截5人,罚款2人,拘留5人。
二、加强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提升审判质效
(一)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深化主动介入、立案引导、联合调处和速裁确认四项工作模式,通过诉前联调处理纠纷1546宗,司法确认112件,该项工作被市社工委评定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优秀等级。5月30日,全市深化诉前联调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综治维稳系统280余人参会,推广介绍“四项模式”工作经验。推行行业诉前调解,针对天河金融纠纷高发特点,与三家保险公司、两家银行建立金融案件诉前调解机制,对保险合同和银行卡纠纷案件实行集中时间、集中案件、“预立案”诉前调解,衔接司法确认程序。该机制体现出灵活、便捷、高效的优势,上半年处理该类案件110件。
(二)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针对案件数量高居不下的现状,推行“难案精办、易案快办”的繁简分流机制。对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审理,立案时进行简易案件甄别分流。今年上半年速裁审结案件932件,民事纠纷速裁分流率达24%,调撤率达77%。加强小额诉讼工作,对标的额1.5万元以下民商事小额案件,实行绿色标注,快速审理,一审终审。上半年审理小额诉讼案件 333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的5.1%。
(三)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制定全省首个《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实施细则》。细化操作规范,对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依职权将失信人纳入惩戒名单。落实外部信用惩戒,建立覆盖全区公安、工商、税务等20多个部门的协作联动网络,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职权范围内对失信人采取信用惩戒。扩大失信惩戒覆盖,在全区21个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触摸屏查询系统、各社区居民自助终端查询系统上公布名单,并在天河区信息网、法院网站中开设“曝光台”,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上半年共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274名,46宗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1615.3万元。该项工作被市社工委列为广州市2014年度社会创新观察项目。
三、落实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
(一)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启用广州首个独立专门的诉讼材料收转中心,集诉讼材料审查收转功能、隔离保障功能和便民服务功能于一体,上半年完成各种诉讼材料收转 11600份。从4月开始,启用“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采用“一对一”个性化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三个月处理当事人诉讼信息1250多条次,满意率达99%。进一步优化完善诉讼文书电子邮件送达平台建设,实现内外网兼容,扩大邮件容量,优化短信通知功能,完成电子邮件送达1200多份,省法院专门调研我院的送达工作模式,并拟在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使用异地医疗鉴定远程视频技术,在法官监督下,对当事人委托异地鉴定机构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听证,既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又显著压缩鉴定程序耗时。
(二)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改进立案窗口建设,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增设立案窗口,健全立案引导、材料收转、窗口速录、信访接待等岗位人员配备,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服务需求。落实诉访分离信访工作体制改革,规范信访接访、判后答疑工作,处理一般群众来信59件,接待群众咨询2117人次,判后答疑 381人次,院长、执行局长、庭长约访接访92人次。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4件次,决定缓交诉讼费15.7万元。
(三)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司法公开水平工作方案,建立考核测评机制。加强信息技术投入,实现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加强诉讼流程指引,将诉讼指南、案件审限、风险提示、案件流程、收费标准等在宣传栏、法院门户网站、触摸屏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强裁判文书说理,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上半年上网裁判文书1700余份。推行“阳光执行”,公开财产拍卖、评估摇珠公告和结果,公开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和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
(四)加强司法宣传和司法建议。利用报刊、网站、微博等平台,通过以案说法,针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诉前联调工作、网络著作权侵权、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新闻宣传策划,召开5次新闻发布、媒体座谈会,各级媒体采用我院新闻宣传稿件120余篇,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反映的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就专业咨询机构为企业挂靠资质充当“掮客”、超市扶梯存在安全隐患、社保机构审核参保信息不严谨、卫生行政部门处罚非法行医标准过低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11份,25项建议得到落实。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一)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院内外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四风”问题自查,开展审务督察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围绕“洞悉百态、慎思明辨、定分止争、匡扶正义”的“明镜”文化内核,将培育法院文化与弘扬法治精神结合,引导干警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职业尊荣,坚守司法良知,把公平正义价值理念根植在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中。
(二)加强审判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效。继续走精细化、规范化、数据化管理路径,强化双周督办例会及审判数据管理系统的两大平台功能。加强对均衡结案的预测、引导和监控,案件均衡度达92.5,继续保持全市第一。提升法官个体案件管理水平,要求法官人均月结案在20件以上,上半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1件,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扎实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进行严格的案件质量、庭审程序、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仅2%,低于全省排头兵指标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