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节日“十个不准”

2014年1月10 日上午 ,在廉政监察员业务培训会上,天河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陈羽云组长要求廉政监察员在春节前要组织每位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开展“廉洁过节、勤俭过节”的专题教育活动,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奢靡浪费之风,构建起节日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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