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诉讼费缓减免办理结果
案号 案由描述 当事人 立案标的 应收受理费 备注
(2014)穗天法民一初字第032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玉苏英·阿不拉,古力色为汗·肉孜;被告:肖成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丝绸大厦支公司,向顺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579,188.87 1500 暂收取50元,其余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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