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判决?民事判决书有哪些主要内容?

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纠纷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以国家的名义,对当事人双方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或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作出的判定。按照民事判决内容和法定格式制成的法律文书,称为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判决书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要写明某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以及案件的编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第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其次,案由。这是对该案的性质和内容的概括。例如:离婚继承财产等。此外,还要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答辩的主张,以及各自的理由和有关证据。第三、法院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及适用的法律。 第四、判决结果。这部分是判决的主文,是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作出的结论。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具体。第五、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当在判决书中确定诉讼费用是一方负担还是双方负担,如何分担。因为此项不是判决结果,当事人不能单独就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 第六、上诉事项的交代。包括上诉的期限、上诉的法院及上诉的程序。最后,署名。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应当在制作的判决书上署 名,并写明判决的年、月、日,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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