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惠套餐”条款不明,折扣当前莫乱“冲”

  每逢双“十一”,各路商家纷纷推出“全年最抵”“历史最低”等宣传,除了食品、服饰、家电等实体商品外,还有各种健身、美容、摄影等机构推出的“超值套餐”,真的让人很难不心动。

   然而,面对深藏套路的巨惠套餐,消费者还是应当保持克制清醒,以防掉入使用难、退款难的“坑”。

    说好的指定“TONY”,跑了

    某年“双十一”期间,小美路过“卡卡”美发店,被该店的低价体验总监级发型设计的活动所吸引。在接受了该店总监级理发师阿伟的发型设计服务后,小美很是满意,当场办理了该店会员卡并充值了3000元,同时要求保证在该门店由阿伟为其提供理发服务,店员遂在会员卡上贴上了阿伟的姓名贴。

    办理会员卡后,小美头两次去该店理发,都是由阿伟为其提供服务,共使用充值金564。到第三次小美想再预约阿伟理发时,阿伟却告知她要到另一家理发店“靓靓”找他。小美对阿伟表示去“靓靓”理发店不方便,要求退款。阿伟告诉小美充值款不是他个人收取,无法退款;小美找到“卡卡”的客服也遭到拒绝,客服告知:“阿伟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了,你可以继续到本店使用会员卡消费,但退款是不可能的。”

    小美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发现,“靓靓”理发店和“卡卡”理发店分属不同公司,公司由不同人设立,但两店客服和理发师混用,财务也存在混合的情况。小美遂将“卡卡”和“靓靓”两家店诉至法院,要求两店连带退还会员卡内的余额2436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卡卡”理发店无法继续为小美提供指定造型师及指定门店的会员服务,小美作为会员的权利无法得到实现,其诉请“卡卡”理发店退还款2436元并支付利息有理。但小美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卡卡”和“靓靓”两家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院对此不予支持。

    说好的充值返现,没了

    小倩经常光顾公司附近的“闪闪”美容馆,每次消费都在百元上下。某天恰逢“店庆”活动,老板动员小倩开卡,说当天充值可在六个月内每个月给予充值款六分之一的返现回馈。小倩觉得自己确实经常需要消费,充值返现相当于免费做项目,便爽快地充值4738元。

    小倩充值后每月询问老板何时返现,但老板以“厂家还未返款”“等新店装修好再返”为理由,一直没有返现。八个月后,小倩要求老板出具《补贴协议》,老板承诺当月月底前自行垫付活动补贴金额3508元。小倩当天填写了《退款申请表》,申请表载明“退款类型为补贴活动以及会员卡,卡内余额包3508(纹眉以及脱毛活动)+剩余卡金”。小倩此后仍然未收到返现退款,遂将“闪闪”美甲店和老板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连带退还3508元及剩余卡金800,并要求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从《补贴协议》《会员卡退款申请表》可知,“闪闪”美容馆同意向小倩退还金3508元(纹眉以及脱毛活动),美容馆老板承诺自行垫付款项视为债的加入,小倩主张“闪闪”美容馆和老板连带退还该笔款项并支付利息有理。但鉴于《退款申请表》中未明确剩余卡金的具体金额,小倩亦未举证证明其主张的美甲充值卡剩余卡金金额,其要求退还800元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说好的底片张数,少了

    小珊家有二宝,每年都会带小孩拍一套成长写真留作纪念。前年小珊带着宝宝在“童童”摄影机构拍摄后,该店推销人员大力推广该店的“周年庆”活动,动员小珊再订一个“全家福”套餐用于次年拍摄。小珊表示因为家中空间有限,套餐包含的相册相框都不需要,如果再订购的话希望多赠送底片,否则就不再购买了。经过多番磋商,推销人员告诉小珊,经理同意给予其最大的优惠力度1888元的套餐可以拿到73张底片,比套餐原来包含的15张底片多了58张,平均下来每张照片不到30元,而平常购买一张底片是需要另付58元的。小珊认为套餐价格确实优惠,便支付1888元购买了该套餐,推销人员将手写的《销售单》交给了小珊,上面载明的底片数量为73

    一年后,小珊带着家人准备前往拍摄。拍摄前一天沟通时,摄影师告知小珊套餐只包含15张底片。小珊遂与当时的销售人员沟通,并要求按拍摄73张底片履行。对方否认曾承诺套餐包含73底片,称小珊所持《销售单》上的73”是笔误,店里的《销售单》存根已找不到了,店里销售系统登记的套餐底片数量是“23”, 底片数量应以此为准。小珊与店员沟通无果,通过多种投诉该店并起诉至法院,以该店欺诈为由主张赔偿6000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珊与“童童”摄影店关于有无证据证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内容、《销售单》上底片数目的字迹辨认、套餐与该店同期其他订单底片数量相比是否合理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服务类、会员卡类消费套餐一般是通过店面推销或销售人员与顾客一对一推广,双方较少签订书面合同,磋商的过程也没有保留证据;另一方面,这类套餐通常约定了较长的使用期限,因而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很可能因为套餐约定内容不清晰、不明确,销售人员(或服务人员)变动导致沟通解释不畅甚至无法继续履行,继而引发纠纷。

    针对此类问题,消费者应注加强甄别,做到理性消费,尽可能选择正规商家,磋商过程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服务时限、数量、质量等关键内容,并保留好消费凭证;商家也应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摒弃做“一次性买卖”的短利心态,做好长期订单管理和客户跟进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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