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流程

说明

 

 

 

执行流程的各个节点点击后可以查阅以下内容:

 

申请执行人

 

1、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应提供的文件。
    

2、记住有关申请执行受理通知书的案号,以后凭案号可在本院触摸索屏、本院网站直接查询。

 

 

立案庭

 

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执行一庭文秘组

案件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一庭查控组

 

向银行、车辆管理所、国土资源及房屋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采取冻结、查封等控制财产措施。

 

执行二庭实施组

 

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处分被执行人财产;处理其他执行事项。

 

 

司法委托管理科

 

    对已查控的财产进行变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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