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稼立接受媒体采访

 

 

“两会”期间,根据广东代表团的安排,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先后接受了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媒体记者的“云访谈”。

 

        

谈“两高”报告

 

“有力发挥了司法职能”

 

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记者:听完“两高”报告,您有什么感受?

 

龚稼立:去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从容应对一个又一个挑战,奋力攻克一道又一道难关。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和大局履职尽责,顺应人民的呼声期盼积极作为,扎实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扛起司法机关政治担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有力发挥了司法职能作用,向党和人民交出了合格的答卷。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两高”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成绩新贡献。

 

谈服务创新驱动

 

“ 全面试行知产侵权惩罚性赔偿”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记者:知识产权保护是两会的热门话题,广东法院是如何加大知产保护力度的?


龚稼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广东既是经济大省,也是创新大省,专利申请量和授予量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

 

2020年,广东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9.3万件,含专利类案件8200余件;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刑事案件1300余件,是名符其实的知识产权保护大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获得了全国推广,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是最早探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的综合性专业审判法庭。

 

近年来,广东法院加强对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能源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对恶意侵害知识产权案件全面试行惩罚性赔偿,发明专利案件的赔偿额同比增长了33%。广州、深圳法院还开展了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的二审速裁工作,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45天,当庭宣判率超过90%。广州互联网法院对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实行示范审理、批量调处,化解侵权纠纷3.6万件。去年,全省法院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32件,同比增长50%,越来越多的境外企业选择在广东起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谈服务保障“双区”建设

 

“ 推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广东法院在服务保障“双区”建设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龚稼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也是新时代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去年以来,广东各级法院以推进广州、深圳营商环境综合试点改革为重大机遇,全力为广东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审结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66.9万件,对受疫情影响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是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制度,支持32家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出清“僵尸企业”2852家。

 

三是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万件,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四是推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统一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粤港澳跨境商事案例,聘任90名粤港澳三地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持续深化商事规则的衔接融通。

 

谈扫黑除恶

 

“ 广东法院三年共审结涉黑恶案件4167件”
 

 

羊城晚报、广州日报记者:去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年,广东在决胜扫黑除恶歼灭战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龚稼立:广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震慑态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广东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4167件17191人,坚决依法严惩了一批村霸、路霸、行霸、市霸,结案率为99.9%;深入开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75件205人,判决财产刑106.6亿元,聚焦行业清源和社会治理,发出司法建议3338件,与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重点行业治理专项行动。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广东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巩固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

 

谈民法典实施

2021年1月4日,广州越秀法院审理的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被誉为民法典实施后的“首案”。

 

 

“ 用心解决民生领域司法诉求”
 

 

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民法典实施后,广东法院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如何?


龚稼立:民法典涵盖了公民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人民法院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法律依据。广东法院每年审理民事案件120余万件,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事权益。

 

民法典实施后,广州越秀法院、珠海香洲法院、深圳前海法院和宝安法院先后适用民法典,审结了涉及“高空抛物”“自甘风险”,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和预付费合同纠纷案,接下来广东法院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优先保护,结合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民生领域司法诉求,维护好老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安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东高院加大对“三农”案件审判指导,依法支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等改革,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地法院还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评价、教育、引导功能,以鲜明的法律和道德导向引领社会新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谈支持深圳个破试点改革

“ 完善个人破产试点改革配套措施”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记者:3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广东法院将从哪些方面支持深圳试点改革?

 

龚稼立:深圳是司法改革的排头兵,是全国最早探索破产审判的法院之一,也是最早探索企业破产重整的法院之一。近年来,深圳法院无论是在依法出清“僵尸企业”“失联企业”“三无企业”,还是依法支持上市企业、跨境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重整,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率先审理了许多新类型破产案例,积极贡献了很有价值的“深圳样本”。

 

个人破产机制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这项改革对于有效发挥破产诉讼的信用惩戒功能,推进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央授权和特区立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今年3月1日起启动了个人破产诉讼制度改革试点,依法受理并审查提出个人破产申请的相关案件。由于个人破产诉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广东高院及深圳法院为此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去年,广东全省建立了由律师、会计师、清算师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协会,不断改进财产查询、冻结、评估、转让、拍卖以及诉讼管辖、案件移送、债务清偿、重整和解、信用惩戒、执行协助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依法开展个人破产试点改革的配套性措施。

 

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后,深圳法院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审理,坚持依法公开、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注意保护诉讼相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广东高院也会加强审判指导和法律监督,认真研究审理原则、程序衔接、救济渠道、免责效力等法律适用问题,确保试点工作依法有序稳妥推进,为更好地优化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
编辑 | 谭淅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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