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司 法 建 议 书
穗天法民建[2015]10号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公证处:
本院在审理(2014)穗天法知民初字第1096-1100、1303-1309号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乐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件中,发现你处作出的(2012)大中证经字第1769号、(2013)大中证经字第1162号公证书存在以下问题:1.公证书所附光盘内含文件的创建时间与公证书记载的证据保全行为的时间不符,有的时间差距近一个月,公证书的证明内容存在逻辑矛盾,严重影响了公证效力。2.你处针对上述情况补充出具的情况说明实际上确认你处对于公证申请人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公证的每次公证的实际取证时间及取证过程未作真实、完整的记录,违反了公证活动的客观性原则,亦不能起到补正公证书的作用。
为此,特建议:
一、坚持公证的客观性原则,严格依据相关的规范对公证行为作真实、完整的记录,确保公证书及附件记载的情况与客观现实情况一致。
二、坚持公证的公正性原则,加强公证员及公证人员的法律、纪律教育,杜绝出现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完善纠错机制,如发现公证书错误,及时更正错误或作出撤销公证书并公告等处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审理工作,促进公证活动的依法有序开展。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处理,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联 系 人:民三庭
联系电话:020-83008590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