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书
申 请 执 行 书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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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执行人 |
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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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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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 执行人 |
姓名或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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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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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 根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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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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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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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说明具体措施及被保全财产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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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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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背面说明)
说 明
一、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被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职务)、住址等项;如是法人则写明单位名称及所在地址。
二、申请执行的根据,是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编号、生效时间,并应附交:1、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含调解书)复印件一式三份,财产保险裁定书、保全清单复印件各一份;或:2、仲裁机关的调解书、裁决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三、申请执行的理由:一般指被申请人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理由。
四、申请执行的内容、标的:应写明原裁决中部份未履行或完全未履行的内容和标的。
五、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六、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决定,须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由申请人预交执行费。
七、如申请恢复执行原已中止的执行程序的,请直接向执行局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