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 许惠雯
性别: 女
年龄: 52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440102196208085646
执行案号: (2013)穗天法执字第6479号
立案时间: 2013-08-20
执行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1)穗天法民二初字第02385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借款本息合计62020.3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