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隔空,三点连线!天河法院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审判工作

214日上午,天河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伍盗窃案,并当庭宣判。本案由审判员曹虎独任审理,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当庭宣判仅耗时9天。

据了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刑事审判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天河法院依托数字法庭智审系统,启用远程视频审理刑事速裁、简易程序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此前,天河法院多次应用智审系统推行鉴定人远程出庭作证、证人远程出庭作证。疫情防控期间,天河法院在刑事法庭设立远程视频审理主场,协调区检察院、看守所设立分场。数字法庭智审系统护航疫情防控,突显了智慧法院实践价值。

“前方书记员,看守所处的视频声音是否清楚,视频图像是否清晰?”审判员曹虎准备开庭。“清楚,书记员已做好庭审准备。”今天上午8点,书记员李丹丹和押解法警已提前赶往看守所。此时,显示屏也传来公诉人的声音,“审判员,公诉方已准备就绪。”

庭审过程中,审判员曹虎采用“粤省事小程序”人脸识别系统,确认被告人罗某伍的身份。公诉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罗某伍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罗某伍自愿认罪认罚。在审判员曹虎的主持下,整场庭审节奏紧凑,控辩双方互动清晰顺畅。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某伍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远程视频庭审背后,天河法院刑庭付出了哪些努力?

组建专班,开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权益,针对疫情期间部分速裁程序案件、简易程序案件审限短的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楚镐靠前指挥,组建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专班,开设刑事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刑庭庭长梁夏生组织开展涉疫刑事案件研判工作,选派刑事审判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

电话摸查,区分轻重缓急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组织法官及助理梳理相关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前期电话摸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及时电话通知辩护人、被告人家属案件进展情况,详细告知远程视频庭审事项,充分保障在押被告人的诉讼权益。

加强联防,保障健康安全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远程庭审疫情防控预案,联合办公室、法警大队,迅速开展远程视频开庭设备调试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书记员、法警等外出人员安全保障工作,强化法庭、车辆严格清理消毒措施,提前拟定被告人如实说明情况保证书,最大限度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健康与安全。疫情期间远程视频庭审得到了区检察院、看守所、司法局的支持。区检察院、看守所均协助启用了远程视频室,法援处为被告人提供了远程法律帮助。

疫情期间,天河法院刑庭干警坚守岗位,有条不紊推进送达、开庭、撰写法律文书、宣判等各项工作。他们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与超前谋划、超前准备、超前落实的工作做法赢得各方认可。不到10个工作日,天河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2325人,宣判刑事案件3288人。天河法院在加强联防联控的同时,将继续优化远程视频庭审工作,最大限度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努力为诉讼参与人排忧解难,切实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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