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院工作报告

天河区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11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22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院长  甘正培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天河区人民法院报告2012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增强能动司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公正司法水平得到新提升。2012年案件总量保持增长,受理各类案件30013件,首次突破三万件大关,同比上升7%,在全市基层法院位居第一,案件数量压力仍然巨大。审判执行工作保持均衡有序,审执结案件 22188 件,同比上升 2.7 %,案件均衡度达 77.6,高出全省法院达标值17个指数点。案件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仅为1%;审判执行效率保持较高水平,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16件,在全市法院名列第一。

——法院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凭借优异成绩,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被评为2009-2011年度广州市先进集体和2010-2012年度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效突出,被最高院评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是全省唯一获评的法院。

——贯彻能动司法取得新成绩。审理执行的涉猎德城中村改造案件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十大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是最高院首次以案例的形式肯定我院的“猎德审判执行模式”,对全国审理此类案件具有示范性意义;调处的全省首宗集高考制度、户籍制度及外来人口平等待遇三大焦点问题的少年行政案件,作为全省唯一基层法院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

——开拓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获得各方肯定;诉前联调工作向行业化、专业化方向改革迈进;少年审判非监禁刑适用工作机制和前科封存机制正全面建立和完善。

 

 

一、围绕公平正义,依法履行审判职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2148件,判处罪犯3006人,同比分别增长26%31.2%。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案件157件,判处罪犯192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008件,判处罪犯1288人。加大禁毒、禁赌专项工作力度,审结涉毒、涉赌犯罪案件195件,判处罪犯269人。保持对职务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71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集资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存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案件231件,判处罪犯547人。继续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工作检察机关书面量刑建议30份,维护司法公正严格贯彻罪刑相适应和罪刑法定原则,对18人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经我院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案件3件,涉及被告人8人。

积极开展“三打两建”工作,审理三打刑事案件652件,判处罪犯1233人;审理三打民事案件456件,涉及标的金额3494万元。妥善审理蔡晓鹏等22人生产假冒国际名牌皮包案、李卫国等13人涉黑欺行霸市案、杨帆等35人天河南酒托诈骗案、朱健康等15钟落潭村霸涉黑团伙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落实以打促建要求,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31件。

 

(二)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664件,解决诉讼标的45.7亿元。

依法审理传统民事案件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继承等家庭矛盾纠纷,审结此类案件773件。重视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各类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482,妥善审理华南快速路噪音案、宠物死亡精神损害赔偿案、“紫砂煲”产品质量侵权案等社会热议的案件。维护和谐劳资关系,发挥劳动争议专业合议庭的作用,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25。注重保障民生,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46件,妥善调处“2.1”春运重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依法审理各类经济案件。着力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406件,诉讼标的额21亿元。突出金融审判工作特色,审结借贷、储蓄、保险等金融案件887;着重加强“克隆卡”纠纷司法问题研究,审结银行卡纠纷案件1056件,是2011年的1.5倍;着重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各类民间借贷案件460。维护公司企业合法权益,审结公司权益纠纷案件111,审结社会高度关注的“真功夫”内部股东利益纠纷案。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妥善审理私自交易黄金期货案和“iPad”买卖合同纠纷案等新类型案件。

依法审理各类房地产案件。适应房地产政策调整,审结商品房买卖、租赁、居间、物业管理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656件。强化对复杂疑难、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调处,妥善调处亚运期间禁止施工令引发的商品房迟延交楼系列纠纷和时尚天河广场租赁纠纷系列案等涉群、涉稳案件。立足房地产审判实际,针对涉村物业租赁纠纷存在的问题,向6个集体经济组织发出司法建议并实地调研座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针对“格仔铺”商铺销售模式缺乏监管、易引发群体纠纷的问题,撰写分析信息,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省法院和市委领导的重视和批示。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审理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国土房管、工商登记、非法营运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450件,妥善审理谷裕市场工商登记纠纷系列案。加强行政和解,促使行政机关启动内部纠错机制,降低败诉风险;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的释法答疑工作,化解官民矛盾,行政和解撤诉案件132件。发挥行政非诉审查的指引功能,支持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审查案件840件,准予执行671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对非法营运、工商登记、车辆登记、计生执行等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行政强制法》出台,通过授课、点评、系列座谈、旁听听证等形式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四)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努力当好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案件数量占全省的十分之一、全市的四分之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760件,审结1281件,分别同比增长77.8%89.8%维护天河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审理央视国际亚运会转播权维权案,“香港米兰站”商标侵权案等知名案件。保护本土文化创意品牌,审结“喜羊羊”动漫著作权维权案、广州“采乐”商标权纠纷案。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方式改革,为全省法院推行该项机制提供示范借鉴,《人民日报》及其内参杂志大篇幅报道该项工作经验。

 

努力推进执行工作。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实行确定清案指标、定期刷案、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议等制度,执结案件7407件,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顺利执结“中诚广场”执行系列案,实质性推进涉及数百人利益的“金钥匙”教育储备金系列案和“羊城国际”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构筑反规避执行“壁垒”,强化边境合作查控,畅通与房管、税务、车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渠道,加大对恶意转移财产、长期拒不执行等恶意避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共限制出境5人、拘留20人、机场布控拦截10罚款6.5万元。积极开展清理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活动,共清理金融债权案2347件,执行到位金额达7.36亿

 

 

二、注重工作创新,落实司法为民

 

(一)诉前联调工作先行先试。打造全市唯一独立综合性调处机构——天河区调解中心,融立案引导分流、联合调处、诉讼调解、案件速裁、司法确认等综合职能为一体。实践诉前调解与司法速裁衔接,将无法调解的简易民事案件直接与诉讼速裁程序衔接,处理纠纷3593件,调撤率89.6%自动履行率99.7%,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3天。试水行业诉前调解机制,率先与保险公司、银行建立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和银行卡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有效减少上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二)少年审判机制更趋完善。审结少年民事、刑事、行政案件215件。落实非监禁刑适用工作机制,保证外地父母出庭80%以上推行“重返校园”计划,帮助落实监管措施,完善判后跟踪帮教工作机制,率先建立帮教网络和跟踪帮教档案制度,成功113名失足少年落实了跟踪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创设未成年罪犯前科封存制度,起草并推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发《关于开展天河区未成年罪犯前科封存实施办法》,突出帮教衔接与外地籍未成年人同等保护两大特色。加强少年审判研判,就天河少年犯罪特点提出司法建议,调研成果在全国获奖。被评为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三)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落实。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设立诉讼引导员、诉讼指南和查询触摸屏,一次性告知立案条件、诉讼材料,提示诉讼风险。强化信访窗口的法律咨询、信访接访及判后答疑功能,处理一般群众来信72件,接待群众咨询2107人次,院长、庭长接访105人次。甄别案件三向分流:适于诉前解决的案件由诉前联调工作室处理,简易案件由速裁庭审理,复杂案件由审判庭审理。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6件次,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16.7万元。

 

 

三、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一)狠抓精细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工作质效。以“双周督办例会”制度为平台,抓审判管理四件大事:一抓均衡结案,在被动收案中寻找规律。根据同期收案情况科学预测下阶段案件数,确定整体结案数量,保持全年均衡。二抓人均结案,抗衡案件压力。强化审判部门对结案数、上诉率、发改率、调撤率等重点指标的实时动态跟踪和管理,保持法官人均月结案在20件以上。三抓个体管理,提升法官独立管理能力。以“法官—助理”为基础单位,分别制定刑事法官、民事法官、速裁法官和执行法官的持有案件数量幅度,提升法官个体的案件管理水平。四抓质量监控,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努力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裁判文书和庭审质量“两评查”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格把握审限、执限,实现审判流程的全数字监控

 

(二)把握“明镜”文化内核,强化队伍建设。将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明镜”意寓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结合,确立“明镜高悬之下,是非曲直皆可明断”的天法人司法使命与责任,进一步诠释为“洞悉百态、慎思明辨、定分止争、匡扶正义”的十六字院训准则。将之外化于形,努力打造视觉化标记,法院道路命名为“明镜路”,将干警自行设计印篆体的院训印章作为视觉图形,在大堂、会议室、刊物上统一运用;将之内凝于心,走“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成就感”的“四感”培养路线,开展“明镜”主题的演讲、歌唱、摄影、征文、法官宣誓等一系列的文化活动,对干警进行文化浸染和熏陶。培养行为文化,围绕“明镜”精神,制定操作性强的规范指引,对法官、法官助理、立案人员、速录员、法警甚至实习生等不同岗位分别制定详细行为规范。

 

(三)落实内部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建立完善廉政帐户、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监督员制度,以控制岗位风险为核心,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将推进廉政文化与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进一步巩固干警思想防线,保持违纪违法事件零记录,维护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

 

(四)强化外部监督,落实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开展研讨120人次,办理人大督办案件36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司法宣传,回应社会关注,组织策划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罪犯前科封存、“克隆卡”法律问题、医学整容法律问题等专题新闻宣传活动,媒体采用新闻宣传稿件106篇,中央媒体采用9篇,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03711840人次,参审率93.03%

总的看来,我院2012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第一,案多人少矛盾仍是制约我院发展的主要瓶颈,干警加班加点成为工作常态,身心健康状况堪忧。第二,因职级低、待遇少、工作累,法官人才流失越来越严重,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第三,新类型、复杂、疑难、敏感案件明显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四、2013年工作重点

2013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转型升级主线和民生幸福主旨,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一)抓好执法办案。继续加大刑事审判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理好金融、房地产、投资经营等经济纠纷,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更好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着力破解执行难,巩固并强化外部协作关系,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建立有利于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改革创新。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审判力度,继续当好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促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少年审判特色工作机制,细化非监禁刑适用标准,健全帮教工作体系,争取前科封存工作取得更具实质的成效。加大类型化、行业化诉前联调模式的探索力度,推动建立调解人员专职化模式和调解工作激励机制。

 

(三)提升司法公信。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丰富司法宣传渠道,强化司法建议功能,落实便民利民司法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重视网络情,回应社会关注。

(四)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明镜”文化建设对审判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法律文化素养,增强干警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健全适应法院工作的教育培训制度和模式。狠抓反腐倡廉工作不松懈,推进人民法院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天河当好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案件均衡度(P2):是一项根据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有序完成而制定的指标,旨在评价各月结案量是否均衡,并引导月度均衡结案,防止季度末和年底突击结案。该指标是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全国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入选“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该指标值越高,反映法院审判工作良序运转的程度越高。

 

2、能动司法理念(P2):能动司法理念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考虑,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职责。

 

3猎德审判执行模式(P2):城中村改造纠纷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整体利益说”、“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说”以及“零强拆”是猎德审判执行模式的关键词。我院在审理执行涉猎德城中村改造案件过程中,在程序上认定猎德公司与村民之间基于涉讼宅基地而产生的关系是宅基地分配、管理关系,应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原告猎德公司有权就此提起诉讼主张;在实体上,认定《猎德村整体改造实施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符合猎德村村民的整体利益,符合“整体利益说”、“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说”,最终支持原告猎德公司要求被告搬迁的诉讼请求;在执行过程中,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和谐解决纠纷,实现“零强拆”。该案是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开拓思路破解法律难题,并通过细致到位的调解,柔性解决纠纷,实现利益双赢的典型案件。

 

4少年审判非监禁刑适用工作机制(P2):非监禁刑是指在监狱等羁押场所之外对罪犯进行制裁的刑罚,包括:罚金、赔偿、没收财产、资格限制、免予刑事处罚等,又包括缓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制度,是一种人道、宽缓、经济的刑罚运用制度,符合现代刑罚的发展趋势。我院依法对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进行社区矫正,通过失足少年帮教工作网络和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提升非监禁刑适用效果。

 

5前科封存工作机制(P2):前科封存机制体现了对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是指对经法院审理,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原判刑期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的诉讼档案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也禁止向任何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的除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阅、复制、摘抄纸质或电子档案。这是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一项措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前科封存后,当事人的就业、就学、担任普通公职等权利将不受限制。

 

6行政相对人(P4):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7行政非诉审查(P5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具体行政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也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前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

 

8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方式改革(P5):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方式,目的在于保证司法尺度统一,提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我院自200591日起审理辖区内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20061月我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启动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2008年我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收齐知产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9分段集约执行(P5):是指打破以往执行工作中“一人包案到底”的模式,按照“各个环节职责分开、每个环节有人负责”的要求,将决定权、查控权、处分权等各个环节的职权分离,由不同主体行使,各司其职,形成执行合力。

 

10反规避执行“壁垒”(P5):当事人规避执行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主体隐匿、被执行人财产隐匿、滥用诉讼程序、恶意制造虚假债务等四种形式。针对上述现象,我院着力构筑“防财产隐匿”、“防主体隐匿”、“防程序滥用”、“防恶意避债”四道“壁垒”,取得明显成效。

 

11天河区调解中心(P6):20086月,我院会同天河区司法局成立“天河区调解中心”,整合调解资源,以和谐解决、案结事了为目标,是广州市第一个城区基层矛盾调处中心,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2011年,我院在调解中心的基础上,融入诉前联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区委、上级法院的重视和肯定。

 

12诉前联调机制(P6):20117月我院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对起诉至法院的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组织、协调相关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13、判后跟踪帮教工作机制(P6):我院2007年成立少年庭以来,探索完善少年司法保护特色工作机制,联合区关工委在全区21个街道成立“未成年犯帮教小组”,全市率先建立帮教网络机制和跟踪帮教档案制度,实行审判信息共享、帮教人员互动选定、帮教措施个性化制定、联合跟踪帮教等机制,成功对113名失足少年落实了跟踪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

 

14案件质量评估体系(P7):按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目的、功能、特点,设计若干反映审判公正、效率和效果各方面情况的评估指标,利用各种司法统计资料,运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技术,建立案件质量评估的量化模型,计算案件质量综合指数,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进行整体评判与分析。该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正确把握审判形势、总结审判经验、增强审判能力、改进审判工作、推动国家法制化建设进程。

 

15“洞悉百态、慎思明辨、定分止争、匡扶正义”十六字院训(P8):洞悉百态,意指司法工作者要有犀利的眼光和敏锐的洞察力,具有关怀社会,体恤民生,处变不惊的个人素养;慎思明辨,源自《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求法官在洞察事实的基础上,审慎思考,明辨真伪,做出正确的裁决;定分止争,典出《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要求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合理确定权属利益,止息纠纷争议;匡扶正义,提出司法工作者最高的司法追求和理想,要求法官成为正义的伸张者和守望者。该十六字准则层层递进,反映法官司法活动中,从感性的个体体会,到理性的分析思考,再到运用法律化解纷争,最终实现正义理想的全过程。

 

16、廉政风险防控(P8):根据中纪委、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努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天河区八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132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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