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1-2.29诉讼费缓减免统计表 - 副本
案号 案由描述 当事人 立案标的 应收受理费 备注
(2016)粤0106民初322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杨凯杰;被告:方璇 397,500.00 7,260.00 暂交50元,其余缓交。
2016)粤0106民初34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贝玉民,张爱荣,李珊珊,贝雨馨;被告:唐志,张景荣,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支公司,广州景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628,232.76 19,450.00 暂交50元,其余缓交。

 

    网站管理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1042114号 @copyright2012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