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 打响“三打两建”第一炮

 

 

发挥审判职能  打响"三打两建"第一炮

--天河法院举行制假售假案专场宣判大会

 

我院自参与"三打两建"行动以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迅速成立"三打"案件协调小组,制定审判工作方案,整合审判资源,成立分工明确的"打假合议庭",对制假售假案件加强审判力度,依法审理了一批典型的制假售假案件,并通过案件宣判、宣传活动,壮大"三打"声势,营造震慑氛围。

以典型案例打响战役第一炮

313上午,根据市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举行了一场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宣判大会,对林佐钦等19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进行集中宣判。

经审理查明,从201010月开始,被告人林佐钦、沈雪虹夫妇先后租赁天河区沐陂大街某出租屋和岑村某厂房作为生产窝点,并先后招聘被告人林强、林晓强、林银杰、陈旭光、林建火、胡钦、张生福、沈继明、陈秀华、陈雪萍、许敏娟、沈瑞聪、沈清端、沈惜强、沈雪娟、沈荣发、陈梅祯和同案人沈泽泉、沈崇钦(另案处理)作为工人,未经卷烟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烟盒。被告人林佐钦、沈雪虹负责全面管理,购买设备、原材料和销售。被告人林强协助管理工人,并与其他被告人通过印刷、烫金、切纸、粘合等工序制作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烟盒。201132720时许,广州市烟草专卖局天河稽查大队查获沐陂大街的生产窝点,当场抓获被告人沈雪虹等十八名被告人,缴获"玉溪"、"云烟"、"芙蓉王"、"黄鹤楼"、"真龙"等品牌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共计1720万张以及作案工具简易压膜机13台、简易印刷机5台。

我院认为,被告人林佐钦、沈雪虹纠合被告人林强、林晓强、林银杰、陈旭光、林建火、胡钦、张生福、沈继明、陈秀华、陈雪萍、许敏娟、沈瑞聪、沈清端、沈惜强、沈雪娟、沈荣发、陈梅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伪造、销售多种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达1720万张,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我院遂对上述十九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至5000元不等刑罚。

此前,我院也审理了三宗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制假售假案件:

"假酱油"案一宗:被告人刘锋为牟取非法利益,租赁本市天河区车陂北路66号之25作为生产窝点,租赁本市天河区沐陂琴皇工业区自编F4地下室作为仓库,并雇佣被告人刘光幸、周家帮、刘伟柏,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家乐"浓缩鸡汁、"家乐"辣鲜露、"美极"鲜味汁、"龟甲万"酱油、"小东字"酱油、"ARM&HAMMER"苏打粉等品牌的调味品。经鉴定,被查获物品均属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共价值人民币503754元。

"假桶装水"案两宗:20112月中旬,由被告人陈祈安、叶耀平共同经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骏景花园骏盈轩D16铺的"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天雄饮用水经营部",零售被害单位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鼎湖山泉"注册商标的桶装水,并聘请刘传松(另案处理)作为送水工。在经营期间,陈祈安、叶耀平购买假冒的"鼎湖山泉"桶装水的合格证、收缩膜及已贴好防伪膜的瓶盖等商标标识,在白云区一无牌水厂灌装无牌的桶装水并加工成假冒的"鼎湖山泉"桶装水,运至租用的天河区泰安南路159号仓库内储存,与向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购买的"鼎湖山泉"桶装水一同销售。从20112月至20115月,被告人陈祈安、叶耀平共销售 "鼎湖山泉"注册商标的桶装水6114瓶,其中销售假冒的"鼎湖山泉"桶装水共计4814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7396元。

200912月初开始,被告人龚享来、魏朝柳、魏朋进父子三人开始经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直街101-109号自编107档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鹏朝顺饮用水经营部(以下简称鹏朝经营部,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龚享来),零售被害单位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鼎湖山泉"注册商标的桶装水。期间被告人龚享来、魏朝柳、魏朋进为非法牟利,经预谋后租用广州市天河区广利路79102房作为仓库,通过非法途径买回假冒的"鼎湖山泉"桶装水的合格证、收缩膜、已贴好防伪膜的瓶盖等商标标识及无牌水厂灌装的桶装水,加工成假冒的"鼎湖山泉"桶装水,与向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购买的真的"鼎湖山泉"桶装水一同销售。至2011525日,被告人龚享来、魏朝柳、魏朋进共销售假冒"鼎湖山泉"注册商标的桶装水18310桶,经营数额约人民币247185元。

对上述三宗案件的九名被告人,我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以严格标准打好案件质量硬仗

要从根本上贯彻落实好"三打两建"的决策部署,必须牢牢抓住依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三打两建"工作落实得如何,要靠依法办案的成果来体现,最终取决于案件质量的好坏。

因此,我院在审理"三打"案件过程中,一是要实现审理专业化、精细化。通过整合刑事审判和知识产权审判资源,实行"强强联手",指派刑庭副庭长、法官和知识产权庭法官组成"知识产权刑事打假合议庭",务求精准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二是努力实现高效审判。通过快立案、快送达、快排期,争取在法定审限内为审理工作预留下更充裕的时间;发挥审判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集中审判资源研究、解决案件重大疑难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政策适用的尺度,争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简而言之,就是既要"快办案",更要"办好案",让每一宗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以宣传策划树立舆论声威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大力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司法宣传的"隐性司法"功能,确保"三打"能打出效果、打出声势。案件宣判前,我院主动作好专案宣传策划,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通过庭审公开、文书公开、集中宣判、媒体报道等司法公开措施,适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件,营造有利于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有利于专项行动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通过与电视台合作专题栏目,尽可能扩大打击效果,既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又及时教育群众,从而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认知度,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强大舆论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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