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402房

变 卖 公 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4),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变卖开始时间为2018216上午10时起,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402房,建筑面积:1030.8549平方米,套内面积:577.28平方米

起拍价:29498944元,保证金:295万元,增价幅度:60000元及其倍数。[本拍品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特别提醒: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咨询电话:18988936606区先生(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时间:201826日15时,集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402房。请竞买人自行在标的物页面,通过系统提交预约看样申请,并根据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交付的变卖价全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竞得者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6102791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7)粤01064543号。

七、本变卖财产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特别提醒:本院对变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821

网站管理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1042114号 @copyright2012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