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封开县一德化工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东莞市仲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封开县一德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三元东路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封府国用(2006)第84号】,并依法委托广东金兰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对该标的进行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6823100元,现将该评估机构所作出的粤金估房字[2017]ZQ707号评估报告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司法委托科提交书面异议书,同时一并提交与异议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由评估机构对异议的内容进行复核解释。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书的,则视为对该评估报告没有异议。如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书时,没有一并提交与异议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的,本院将按规定驳回异议申请,并依法公开拍卖。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2日